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
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2012年11月20日校党政联席会修订通过)
科研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促使研究生更多了解本研究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撰写和发表论文,提高科研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求
1.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在校期间可由学校资助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2. 参加学术会议的研究生须获得参会的正式邀请函。
3. 参加学术会议的研究生须有论文在会议上宣读;或在会议上进行主题发言。
二、申请手续
1. 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下载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申请表》,经导师、教研室签字同意,报所在培养单位批准。
2. 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
三、报销
1.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报销的会议费用的总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在学期间报销的会议费用的总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 研究生院每年分别于三月和十月共两次受理在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资助申请。
3. 参加会议的研究生报销时需提交所有费用单据的原件(包括会议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以及参会凭证(包括会议邀请函原件、会议论文集目录页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或会议印发的日程安排上印有发言人姓名及发言题目、发言时间的所在页等)。
四、其他规定
1. 本规定办法解释权在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20日起实施。